发布时间:2024-11-22 12:33:49 来源: sp20241122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孔德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对857户广告业头部企事业单位开展的统计调查结果,今年上半年上述单位实现广告业务收入6485.0亿元,同比增长4.0%。
数字广告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强互动性和多场景性,在精准触达消费者、提升产品营销效率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上半年,头部企事业单位的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达2958.2亿元,同比增长14.8%。互联网广告发布业务在各类媒体发布业务总量中占比近80%。
目前,互联网平台已成为广告的主要载体和传播渠道。上半年,广告业务收入前10位的企业均为互联网平台相关经营主体,其广告业务收入合计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35.6%,高于行业平均增速。互联网平台广告收入迅速增长,成为拉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责编:王连香、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