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技金融搭建更好的基础制度和机制

发布时间:2024-12-01 07:00:33 来源: sp20241201

中国人民银行推出5000亿元额度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21家金融机构;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国家金监总局要求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增强针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进入2024年,围绕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多措并举,聚焦卡点堵点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科创领域仍是当前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适配性、定价效率、覆盖面等方面的短板需进一步补足。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中指出,针对科技金融运行全过程,强化相关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优化激励引导政策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金融债券等政策工具,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标准体系和统计制度,完善常态化投融资对接、信息共享、创新试点、风险分担和防控等配套机制。

“发展科技金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了金融自身的能力建设,也要注重加强相关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增强可持续性。”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要健全科技金融标准体系,扩大“创新积分制”评价范围,加强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应用,健全科技金融统计制度,为金融机构提供明确指引;加强科技金融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常态化投融资对接平台,扩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等开放共享;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模式和对担保代偿的补偿机制,促进扩大担保规模和覆盖面;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等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认为,发展科技金融,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优化,尤其不应该静态、片面地追求特定金融产品的规模与数量,而是要更加动态平衡、结构合理地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优化。例如,面对科技企业及创新项目“看不准、转化难、风险复杂”的挑战,可构建具有特色的全面风险控制体系,努力为科技活动提供基于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服务。

“金融机构也需要提升服务科创企业意识,重塑相关业务管理流程,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团队,开发符合科创企业需求的产品,创新和拓展抵押品范围等;金融机构通过数字化技术赋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市场机构合作,更有效管理风险。”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向记者表示,《工作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与质量,有助于缓解金融科技创新融资难题,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国产业经济转型升级。

也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在金融支持科技企业与科技创新的基础制度和机制上,一方面需要厘清金融功能配置的重点,不应只着眼于融资、投资等资金匹配,更应该关注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等金融市场基本功能的供给,以缓解科技金融服务功能失衡的矛盾;另一方面,也要探讨发展科技金融的中间目标与最终目标,不应只局限于科技信贷、科技债券等衡量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中间指标,更应该明确科技金融发展目标的优先次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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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