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将宣判,被告十余次故意砸人检方建议死刑

发布时间:2024-11-16 16:35:35 来源: sp20241116

  今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抛砖男子此前还曾在高楼向外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三罐未开封可乐,砸到另外二人。该案于2023年11月27日开庭,未当庭宣判。

  12月12日,小娄的姐姐娄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近日接到法院通知,称该案件将于本周三(12月13日)开庭宣判。目前,她的诉求仍然是要求被告人死刑。除了抛砖者,她认为,物业、夜市和管理部门均应对该事件负责任。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娄女士的妹妹小娄今年28岁,生前在北京从事法律工作,去长春原本是去看望朋友。“她正处于事业上升期,还有一个感情稳定的男朋友,都已经有结婚计划了。” 娄女士说,但不幸却发生了。

  6月22日晚,小娄路过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夜市小吃街,被从33层高楼扔下的一块砖头砸中,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娄女士回忆,警方告诉她,犯罪嫌疑人系一名20余岁的江西男子,十几天前来到长春,无固定职业,住在日租房里。7月24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嫌疑人周某涉案时的精神状态为无精神病,涉案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1月27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中院公开审理该案。

  澎湃新闻获悉,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2023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本市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

  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时30分许,周某在本市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当日22时40分许,周某在该室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额部。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娄系因钝器击中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宋某部外伤致头皮擦挫伤之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法医精神鉴定:被告人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被告人周某自动投案。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周某定罪处罚。周某犯罪动机、行为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周某到案后、庭审过程中没有表现出歉意和悔意,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该案件择期宣判。(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