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04:37:54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社 北京9月6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9月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受贿一案。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朱从玖利用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朱从玖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朱从玖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朱从玖生于1965年3月,安徽人,长期在金融系统任职,其间曾在证监系统工作近20年。2023年5月,官方通报朱从玖被查;同年11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朱从玖被指纪法意识淡漠,贪婪无度,“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他还被指“对配偶违规在管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知情但未予纠正”“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执法司法活动”等。(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