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严防大股东操纵、凌驾于中小金融机构之上

发布时间:2024-11-17 03:03:27 来源: sp20241117

   中新网 8月21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会上强调,要重点对主要股东的行为加强监管,严防大股东操纵、凌驾于中小金融机构之上。

  记者问:防风险、强监管是金融监管总局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针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化险工作目前进展如何?后续会否加快区域银行整合?

  肖远企称,中小银行保险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截至6月末,全国共有中小银行(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3830家,资产是115万亿元,占整个银行业总资产的28%;贷款余额62万亿元,有将近80%是投向了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中小保险公司有163家,总资产9.7万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30%。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小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经营指标和监管指标也都处于健康合理区间。比如,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13%,拨备覆盖率155%;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无论是综合偿付能力还是核心偿付能力,也都是在监管比例之上。

  肖远企称,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总体考虑和强监管是以下几个方面:

  在改革方面,采取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中国非常大,中小金融机构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到县乡村都有中小金融机构,每个机构服务的区域情况不一样,每一个金融机构本身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是坚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的原则。

  在监管方面,金融监管总局首先要狠抓公司治理建设。第一是要强化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这些机构的治理效能,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制度和程序,实现规范化运行。同时,也要加强信息披露,发挥市场约束和外部监督的作用。

  第二是要特别加强行为监管。重点对主要股东的行为加强监管,严防大股东操纵、凌驾于中小金融机构之上。不管大股东小股东,要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公司治理制度要求来决策。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的非常稳健,实际上就是对股东最大的负责任,经营稳健了,股东的价值、利益相关者的价值也会得到实现。同时要加强对董事、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监管,主要是看他是不是真正勤勉履职,要看他的履职能力,履职的结果怎么样。

  第三,中小金融机构要找准自身的市场定位,总的原则是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差异化是要避免完全同质共振,特色化就是要扬长避短,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要聚焦主责主业,不盲目求大求全。中小金融机构要脚踏实地,稳中求进,不要超出自身能力和自身资源禀赋,盲目追求过快的速度、过大的规模、过于复杂的业务。要重点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社区,服务本地。这是他们的优势所在。真正把这些优势发挥出来,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肖远企表示,也要优化区域金融布局。主要是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规模、金融总量和发展趋势,以及金融需求变化等因素,优化区域金融布局。地方的金融机构会不会加速重组、布局,区域金融布局一直在做,也不存在快和慢的问题,主要是根据当地经济金融总量、变化趋势、金融需求的情况,来优化布局,根本目标就是金融供给、金融服务要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和金融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