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水青山持续发挥多重效益

发布时间:2024-11-26 05:30:08 来源: sp20241126

原标题:让绿水青山持续发挥多重效益

   【绿色低碳发展·大家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强调“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这是党中央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为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也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近年来,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实践,结合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等,持续探索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路径和模式,不断提升绿水青山的“含金量”、金山银山的“含绿量”,探索形成了“守绿换金”“添绿增金”“点绿成金”“借绿生金”等转化路径,挖掘培育了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生态补偿等转化模式,源源不断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例如,福建省三明市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全国率先放活林权,首创林业碳票,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让老百姓“不砍树也能致富”;黑龙江省漠河市不断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持续将“冷资源”转化为“热经济”。

   各地的生动实践有力诠释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因此,必须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促进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

  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堵点难点亟待破解

   良好的生态环境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有效破除,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仍面临一些堵点难点,既需要理论创新,也需要实践突破,更需要深化改革。

   一是生态产品界定度量存在障碍。在生态产品界定上,多数地方实践主要局限在生态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等,对生态产品的定义较为模糊;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产权不够明晰;生态产品认证评价标准分散,生态标识、碳标识、绿色标识应用不足。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上,存在指标体系差异大、方法不统一、数据质量有待提升、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进而导致各地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可比较性不高、可应用性不强,难以在生产经营开发、抵质押融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应用场景得到各方普遍认可。

   二是生态产品规模化供给能力不强。生态产品供给地区大多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缺乏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支撑保障体系;大部分生态产业集中在生态产品初级加工、旅游资源开发等初级阶段,且经营主体分散、生态产品供需对接难、品牌效应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足,经营开发水平不高。一些地区生态产品开发项目忽视自然环境的独特性,盲目复制其他地区模式,产品同质化严重;一些地区生态产品开发项目依赖政府补贴,“造血”能力偏弱,可持续性不强。此外,生态产品消费潜力未完全释放,也制约着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

   三是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支撑保障存在短板。受生态产品项目开发经营周期长、利润率相对不高、投资收益风险大等因素影响,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的服务功能发挥不够,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同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仍缺乏专门的、系统的法规标准,生态环境保护者未获得合理回报、受益者未支付足够费用、破坏者未付出相应代价、受害者未获得应有赔偿等分配不平衡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此外,数字技术对生态补偿、产权界定、价值核算、产品增值、市场交易等环节的赋能仍需进一步提升。

  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

   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是全面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让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与考核机制。为此,应深化生态产品理论内涵研究,科学界定生态产品定义和分类,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健全完善生态产品认证标准;加快建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功能属性、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形成生态产品价值衡量标准;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普查,准确盘点生态产品存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的准确性;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不同路径,探索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的应用,以及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约束激励机制。

   二是不断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为此,应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加快推动生态与农业、生态与乡村振兴、生态与旅游业、生态与文化产业等的深度融合;挖掘和运用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加大高质量生产要素投入,大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精准捕捉产品特色、精准定位消费场景、精准把控产品品质,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发挥生态产品溢价效应;发挥相关优质生态产业资源整合效应,深化生态产业规模化集群建设。

   三是持续完善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机制。为此,应加强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和制度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完善生态产品经营项目的融资抵押机制,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健全生态产品市场经营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搭建资源方与投资方、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的桥梁,打通生态产品生产、流通、消费渠道;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结合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治理成效等,因地制宜构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明确补偿主体、标准、范围、方式、机制等,提高补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进一步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保障机制。为此,应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引导各类资源环境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财政支持,确保财政投入同建设任务相匹配;加大对市场化资金的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区域流域公共性较强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积极探索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法规标准研究工作,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关环节立法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加强数字技术赋能,推动大数据、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的应用,打通生态产品分配、评估、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

   (作者:俞海,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编:罗知之、李楠桦)